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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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购房落户一般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基本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备案证明(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其他材料: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按揭买房者提供,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门牌号证明》(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填写《入户申请表》。

随迁材料:如有人随迁,需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如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办理准迁证: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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