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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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一般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缴纳

购房时一次性缴纳:这是房屋养老金的主要来源。业主在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时,通常需按照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或每平方米的固定金额向当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或指定银行缴存。各地具体缴存比例和标准有所不同,一般为房屋总价的 2%-3% 左右,或每平方米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后续补充缴存:当房屋养老金余额不足时,业主需按规定进行补充缴存。比如,当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期缴存额的 30% 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再次缴存,以确保维修资金能够满足房屋后续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需求。

售房单位提取

公房出售:在公有住房出售时,售房单位会从售房款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房屋养老金。一般而言,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30%,该部分资金将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用于公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其他来源

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房屋养老金在存储过程中会产生增值收益,如银行存款利息、国债利息等。这些增值收益将全部计入房屋养老金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增加维修资金的总额,为房屋的长期维护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如电梯广告位、小区公共场地停车位等产生的经营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将部分或全部收益纳入房屋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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