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使用权房如何入账?-太原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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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使用权房如何入账?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08-21 09:17:50

共10个回答
我爱我家刘晓乐

刘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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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行政划拨取得,外够取得及投资者投资取得。

2019-11-07
我爱我家王嘉靖

王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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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无形资产,但是,如果企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待增值后转让的,应在管理层做出持有目的决定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2019-11-08
我爱我家闫峰

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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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这个属于让渡资产 没限制年限属于不定期租赁,租赁最限最长20年。摊销看税务局的意见。 开发企业资产转让长投,收到的款项计收入,成本即折旧。

2019-11-2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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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 前期工程费: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 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 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 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 6、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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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来说,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来说,能不能出资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二是可以转让。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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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1)借:开发成本。(2)贷:银行存款(等)。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前期工程费: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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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征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其销售额无法确定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3%/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3/2%。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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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1)借:开发成本。(2)贷:银行存款(等)。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前期工程费: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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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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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使用权房如何入账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及投资者投资取得。 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许多会计人员都感到困惑。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开发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筑物,应将形成房屋、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明细科目,道路、围墙、绿化等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价款仍保留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并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时)、“资本公积”(行政划拨取得时)科目。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动工时,将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其他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与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一些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当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筑物时,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并在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内摊销。 当工程完工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价款。 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会计制度的期限摊销时,账务处理同一般企业。 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待商品房开发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务摊余价值全部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会计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时,账务处理同一般企业。 待开发商品房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开发成本。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第三,投资者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土地一同购入的房屋、建筑物,如果取得时的价款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是合并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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