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使用期到期怎么办?续期怎么收费?-南京我爱我家

问答

住房使用期到期怎么办?续期怎么收费?

如题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20-07-03 13:57:13

共14个回答
我爱我家张静

张静

0

如果是住宅用地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1-01-31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到期了是可以续期的,目前政策是缴费不超过五位数

2020-08-25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续期,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后的具体实行办法。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这也是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有效的解决方法。

2021-01-29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住房使用期到期了,续期根据最新物权法,可以直接住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并不多,放心住。

2021-01-29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如果到期的话是可以续费,目前国家给出的解答是住宅产权到期不会超过五位数,这个问题不用太担心,国家后期也会出台相应政策

2021-01-29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第一点.物权法已经实施,有产权土地年限到期后,土地只需要给国家交租金就可以续约。第二点.房改房没有土地使用年限,一直到拆迁为止都不用交租金。再简单一点:商品房普遍在2000年以后,房改房简称单位福利分房在1998年之前

2021-01-29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021-01-29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续期补的费用高的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这个标准更是没有官方的发布消息

2021-01-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1-01-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您好 到期了可以自动续费的 且明确规定不超过5位 不用担心到期了怎么办房子还是不是我的问题?

2021-01-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目前的规定是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2021-01-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1、房屋产权到期后需缴费续期,同时也可以选择不续期,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已经通过出让的方式让渡给开发商,开发商又转让给业主,也就是说政府已经设定过一次权利。 3、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不是说70年到期权利就作废,需要重新设定权利,而是到期后自动延期,这意味着权利依然有效,不能重新设定,只需要续期而已,因此续期收费的标准不能按照重新设定权利的标准来收取,而且续期的收费应该比权利设定的收费低很多才合理。

2021-01-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行事;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1-01-31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0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1-01-31
南京我爱我家 > 房产问答 > 住房使用期到期怎么办?续期怎么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