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京买房手续怎么样?-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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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京买房手续怎么样?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20-02-19 17:49:33

共3个回答
我爱我家代金梅

代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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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京购房所需要的证明及资料。 答:外国人在北京购房(其实不仅是北京,也适用于整个大陆)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明,具体如下: 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 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2020-03-16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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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前,应按京建发〔2011〕65号、京建交〔2007〕103号文件的规定,如实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后,在北京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网上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购房资格审查申请,并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定留存申报材料;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境外个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若果境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4、通知已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市公安局不再为境外个人开具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居留证明》);境外个人新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通过审核后办理网签购房合同,不再出具《居留证明》,后续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不再收存《居留证明》纸质材料。之前已完成网上签约,办理后续权属登记手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不变 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标准:境外/外籍人士在北京工作、生活满一年,可购买一套住房,且所购房产自用自住;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2020-03-16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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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在京购房政策: 外籍人在京购房的行为和程序有所变化。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公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5〕207号),通知对规范境外个人购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新规定: 1、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前,应按京建发〔2011〕65号、京建交〔2007〕103号文件的规定,如实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后,在北京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网上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购房资格审查申请,并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定留存申报材料;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境外个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若果境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4、通知已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市公安局不再为境外个人开具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居留证明》);境外个人新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通过审核后办理网签购房合同,不再出具《居留证明》,后续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不再收存《居留证明》纸质材料。之前已完成网上签约,办理后续权属登记手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不变 外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标准:境外/外籍人士在北京工作、生活满一年,可购买一套住房,且所购房产仅*限于自用自住;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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