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使用的土地到期后,政府会把房子收走吗?-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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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使用的土地到期后,政府会把房子收走吗?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10-29 16:19:16

共5个回答
我爱我家边永刚

边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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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2019-10-30
我爱我家沈刘宏

沈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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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 期。 ”’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2019-10-31
我爱我家王海春

王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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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以后的做法分析有以下三种: 1、延长土地使用全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国家收回土地,进行人员安置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3、国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赔偿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经济补偿

2019-11-02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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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2019-10-30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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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我的回答如下:房屋所使用的土地到期后,可以再次申请,但是需要您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而定。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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