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注意事项-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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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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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09-04 14:36:31

共5个回答
我爱我家张鑫泉

张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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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爱我家~鑫泉!很高兴为您解答!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 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 3: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你可以把钥匙都给他,既然是出租给对方了,对方就享有房屋使用 权力了。 4:应有一个协议,还有家具和电器给对方使用,涉及损坏赔偿的问题,还是要写明来,万一损坏了,可以有一个依据。 结尾提醒一下就是水电费要收几百元的押金,还有门锁的押金要收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19-10-17
我爱我家岳志飞

岳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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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爱我家~岳飞!很高兴为您解答!出租房屋注意事项: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3: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你可以把钥匙都给他,

2019-10-30
我爱我家张致富

张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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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爱我家~致富!很高兴为您解答!出租房屋注意事项: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3: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你可以把钥匙都给他,既然是出租给对方了,对方就享有房屋使用力了。4:应有一个协议,

2019-11-12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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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爱我家~鑫泉!很高兴为您解答!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 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 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 凭证,以防万一。 3: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 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你可以把钥匙都给他。 4:应有一个协议,还有家具和电器给对方使用,涉及损 坏赔偿的问题,还是要写明来,万一损坏了,可以有一个 依据。 结尾提醒一下就是水电费要收几百元的押金,还有门锁的押金要收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19-11-13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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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检查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留身份证复印件。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以及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以及室内物品损坏该如何赔偿等。 3.有关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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