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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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06-13 19:19:41

共6个回答
我爱我家董律炜

董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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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注:公积金不能提出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2019-09-27
我爱我家张涛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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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前出来,前提是你购房或你直系亲属近一年内购买房屋,可凭借贷款合同/新房本和网签合同去单位人生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2019-09-28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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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积金是不能单独取出来用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2019-09-27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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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离休、退休的; 第五出境定居的; 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镇低保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2019-09-27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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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我爱我家李果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是可以全部取出来了。

2019-09-27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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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爱我家经纪人王浩燃很高兴为您解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全部)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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