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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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04-16 14:01:41

共5个回答
我爱我家边永刚

边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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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2019-09-25
我爱我家李伟东

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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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要超过房价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分批给,前期给五到十万,去合适下房子情况,比如有没有查封或者抵押,如没有问题,在把剩下的定金给业主,

2019-09-25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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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都少不了要交纳购房定金这一环节。那么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1、购房定金的份额不能违背法令的规则 定金应当以书面办法商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商定交给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践交给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购房定金的份额超过20%怎么办? 当事人商定的定金数额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越百分之二十的单位就不归于定金,不适用法令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则。 所谓定金罚则,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商定的债款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商定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买房交订金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若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商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商定,需注意口头商定是不具备法令效力的,没有法令保护。因而,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选用法令办法维护自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9-09-24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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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2019-09-25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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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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