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怎么申请的?-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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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怎么申请的?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20-06-04 16:24:08

共7个回答
我爱我家张海龙

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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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查。第三、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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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 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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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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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ai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北京du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zhi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dao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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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查。第三、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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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请条件有: 1、拥有当地城镇常住人口户籍满5年以上。 2、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群或者低保家庭。 3、家庭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或者是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 4、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的其它要求。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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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4、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5、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6、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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